毒油条流入市场 公益诉讼案“云宣判”保护消费者权益
作者:lne 发布时间:2024-12-11 栏目: 常见问题 0浏览
在线庭审监控画面(下方中间为被告,其余为法官、检察官、人民陪审员)
3月12日,开化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操某生产销售不合格油条案,由衢州市中级法院在线开庭审理。操某被判令在衢州市级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支付惩罚性赔偿金4万并承担案件公告费用、诉讼费用。据悉,该案是衢州市首例食品安全类侵害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案,也是开化县检察院坚持防疫、办案两手抓,首次“线上出庭”支持公益诉讼。
“我听别人说加了添加剂的油条好看,会卖得好,不知道加多了会有害。我已经认识到了错误,现在用的都是不含铝的新配方,你们可以随时去检查。”被告操某在庭上辩称。
2019年9月,开化县检察院开展全县小餐饮店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经调查并多次抽样检测,发现华埠镇操某经营的油条店所制作销售的油条,铝残留含量均超过国家标准5倍。
“过量摄入铝会使人出现骨软化、免疫力下降和神经病变等危害后果,导致儿童智力发育迟缓,老年人易出现老年痴呆等。”2019年11月29日,开化县检察院针对此案向衢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表示,操某生产销售油条多年,一直超限量使用明矾作为添加剂,导致铝含量超标的油条大量流入市场;他向社会众多不特定消费者销售添加过量添加剂食品的行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损害了公众利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开化县检察院一直坚决贯彻落实“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合作,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