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县涉恶团伙被判刑,百姓喜大普奔弹冠相庆
作者:Vicky 发布时间:2024-12-11 栏目: 理财课堂 0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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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鸣县双桥镇一恶势力团伙黄耀东、唐明、唐炳京、李文君等15人分别被法院依法重判,双桥镇上的百姓们纷纷放鞭炮庆祝,还拉起“除恶霸,百姓欢”横幅表示心中的喜悦,众多网友评论甚至用上了“普天同庆”!黄耀东、唐明等人涉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五宗罪,属于暴力恶性犯罪,造成当地社会治安受到严重影响,百姓人心惶惶。至此,该案的侦、诉、判终于落下帷幕,大快人心……
经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武鸣县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各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造成的危害后果及各自的具有的量刑情节,作出判决:被告人黄耀东犯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被告人唐明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被告人唐炳京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李文君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唐培剑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苏蛮权犯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被告人陆家杏犯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被告人黄树友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黄维荣犯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被告人黄灵犯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黄家毅犯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罗胜犯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被告人唐学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黄鹏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唐培业犯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撤销(2013)武刑初字264号判决书对唐培业犯故意伤害罪的缓刑,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根据案发时间排序:
一宗罪:寻衅滋事
2012年8月3日17时许,被告人唐明在获知黄维荣按照黄耀东的指使到武鸣县双桥镇平陆开发区长安路口抛掷钉子被工地工人扭送到派出所后,即纠集唐培剑、罗胜、唐炳京、李文君、唐培业持砍刀、钢管等器械到工地进行报复,打伤苏志忠的后背等部位,并对苏志忠停放在工地越野车进行打砸,车辆被毁坏部分价值人民币9213元。
二宗罪:敲诈勒索
2012年8月份,被告人黄耀东为谋取不法利益,在武鸣县果品食杂公司、武鸣县双桥供销社于1999年已取得武鸣县双桥镇双桥街地号为0107114、0107115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以被害人方园贤租用该两宗土地中有部分属于双桥社区6队为由,煽动、组织群众到工地现场推倒正在修建的围墙、种植桉树苗等方式阻止施工,并向方园贤索要土地补偿金和青苗补偿费。方园贤被迫交给黄耀东及双桥社区10组村民人民币现金共35万元,并从所承租的地块中划出一块地给黄耀东。
三宗罪:故意伤害
12012年12月26日晚23时许,被告人唐明见到黄稳(已判刑)因琐事和被害人苏武权在武鸣县双桥镇平陆村委会旁的一间仓库发生争执后,便伙同黄腾逸、黄遂存、黄佳维、黄比富(上述四人已判刑)上前和黄稳一起殴打苏武权。其间,黄稳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单刃折叠刀捅中苏武权胸部、背部等处并致苏武权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签定,苏武权系因单刃锐器刺入胸腔致主大动脉贯穿破裂大出血死亡。22014年被告人黄耀东、黄树友因所谓武鸣县双桥镇增坝水库承包经营问题与被害人龙乐星有纠纷,同年7月27日,受黄耀东安排到水库看管的唐培剑与龙乐星发生冲突,于是被告人唐明经黄耀东、黄树友允许,组织策划报复龙乐星。唐明与被告人唐培剑、黄维荣、苏蛮权、唐学、以及黄树成(另案处理,下同)分别购买作案使用的雨衣、菜刀、鞋子等工具,又安排被告人唐学及黄宽宏(另案处理,下同)先后到龙乐星家附近踩点。在确认龙乐星在家后,唐明即安排被告人苏蛮权驾驶面包车搭载被告人唐炳京、李文君、陆家杏、黄树成等人穿上雨衣、戴上头套到武鸣县双桥镇边南街龙乐星家门口守候并伺机作案,其中被告人黄学毅当时也穿戴雨衣以前前往,后因被他人出言拦下而没有同去实施具体伤害行为。当晚23时30分许,被告人苏蛮权看到龙乐星随即驾驶面包车横向停在龙乐星小汽车的车尾部,被告人唐炳京、李文君、陆家杏立即下车,手持菜刀对龙乐星乱砍,导致龙乐星全身多处部位受伤。经签定,龙乐星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作案后,上述杯盖人驾车逃至唐明指定地点,并换乘由唐明安排接应的唐培业、唐学、黄宽宏、韦明威四人驾驶的摩托车逃跑。
四宗罪:故意毁坏财物
12013年5月1日23时许,被告人黄耀东因怀疑被害人苏炫城为他人提供砸其家大门的工具后,即纠集被告人黄鹏、唐培剑、罗胜、黄维荣、唐炳京、苏蛮权、李文君、陆家杏等人持钢管、刀具等至双桥镇平陆村平洪屯苏炫城家中意图报复。因找不到苏炫城,黄耀东便指使将苏炫城及隔壁的被害人苏功桂家中的门窗、电视机等砸坏。经签定,被毁坏的物品价值人民币5146元。22013年9月13日,黄灵因与方园贤转让沙场一事发生矛盾,唐明、黄鹏等人听说对方召集人手准备来报复后,即在双桥镇平洪村路口守候。当晚24时许,当被害人黄雄驾驶一辆面包车经过时,黄灵等人开枪击中面包车,黄雄惧怕弃车逃跑。随后,被告人唐培剑、黄维荣、黄家毅、李文君、唐炳京等人打砸该面包车,经签定,该车被毁坏部分价值人民币5120元。32013年9月16日1时许,被告人黄灵因与黄启运发生矛盾,黄灵便带领被告人唐明、黄鹏、唐培剑、罗胜及韦国运(后一人另案处理)持刀具、爆炸物等在武鸣县双桥镇双桥卫生院后大榕树砖厂与新建环城路交叉处,将黄启运的丰田凯美瑞小轿车炸坏。经签定,被毁坏部分价值人民币5050元。
五宗罪:非法持有枪支
2013年夏季某日,被告人黄灵把其本人使用过的一支枪交给陆乐明(已判刑)报告藏匿在武鸣县双桥镇双桥村快上屯陆乐明家中,后该枪被公安机关缴获。经签定,从陆乐明处缴获的枪支是以火药燃烧产生能量发射弹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定义的枪支。
作者、审核:陈伟|图片:来源于网络|编辑:梁里